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2018年度金东台公司土地整治项目生物有机肥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金东台公司土地整治项目有机肥料采购。
2、采购内容:生物有机肥采购数量1520吨。产品质量符合GB/T 1.1-2009;NY 884-2012,有效活菌数(cfu),亿/g≥0.2,有机质(以干基计)≥40%,水分≤30%,粪大肠菌群数≤100个/g蛔虫卵死亡率≥95%,包装40-50kg/袋。
具体技术参数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供货期限:2018年9月30日前。
4、项目地点:金东台公司境内。
5、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生产、包装、运输、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6、质量标准:合格。
7、预算金额: 100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的所投货物本企业生产的制造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括所投货物制造或生产。
3.所投货物必须具有省级肥料登记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肥料登记证复印件和能证明投标供应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与登记的产品相同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具有相关项目的经营资格、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银行汇票。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
五、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近2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室)报名。联系人:王志东,电话:13851092607。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网站发布。
1、大阳城官方版纪委 电话:025-5806619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金东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东台河闸南首
联 系 人:杜庆华
联 系 电 话:18962096366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华邦国际东厦A区2002室
联系人:王志东
联系电话:13851092607
电子邮件:512581334@qq.com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