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文件
《省沿海开发集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苏海开发〔2017〕106号、《省沿海开发集团关于授权委托剑丰公司对2018年到期鱼塘出租价格进行评估的批复》苏海开发〔2018〕152号。
二、评估机构
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号:A201132020
资产评估师:姓 名 证书编号
王延龙 2007320038
刘国强 2000320107
三、评估目的
对位于大丰市川东港闸北、大丰市东川垦区土地上面积合计为12809亩鱼塘的2019年发包单价进行评估,为委托方确定土地使用权发包价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出租面积为12809亩鱼塘涉及的年租金。评估范围为大阳城官方版名下位于大丰市川东港闸北、大丰市东川垦区土地上面积合计为12809亩鱼塘的年租金。
委托评估的51个面积合计为12809亩的鱼塘位于大阳城官方版名下的土地证号为大土(19)国用(2012)第003号、大土(19)国用(2012)第004号的宗地上,宗地用途为农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五、评估基准日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实地勘察日期)
六、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类型
七、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剩余法
八、评估结果
最终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委评拟出租的12809亩鱼塘年租金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9,714,866.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柒拾壹万肆仟捌佰陆拾陆元整)。具体估价结果详见《鱼塘年租金评估明细表》。
九、其他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0日。对于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反映的问题,由剑丰公司会同评估中介机构共同进行答疑和情况核实,并视情况由评估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赵海军 联系电话:15366595366
八、纪检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汤宁 联系电话:025-58066191
附 件: 1.土地估价报告.doc
2. 评估明细表.xlsx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