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文件
《省沿海开发集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苏海开发〔2017〕106号
二、评估机构
名称:南京长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号:A201132020
资产评估师:姓 名 证书编号
王延龙 98100144
刘国强 2000320107
三、评估目的
对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川东港闸北以及大丰区东川垦区两块国有划拨养殖用地2020年发包单价进行评估,为委托方确定土地使用权发包底价提供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委托评估12809亩的鱼塘,位于大阳城官方版名下的土地证号为大土(19)国用(2012)第003号、大土(19)国用(2012)第004号的宗地上,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沟渠泵站灌排水、具备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开发水平。
五、评估基准日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实地勘察日期)
六、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类型
七、评估方法
市场比较法、剩余法
八、评估结果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委托评估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川东港闸北、大丰区东川垦区土地使用权,于估价期日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现状利用条件下,评估设定宗地用途为养殖用地,设定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沟渠泵站灌排水、具备养殖用地相应的土地平整开发水平,在公开市场条件下的2020年市场价值评估值为9,757,193.00元(大写人民币玖佰柒拾伍万柒仟壹佰玖拾叁元整)。具体估价结果详见《鱼塘年租金评估明细表》。
九、其他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时间为: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对于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反映的问题,由剑丰公司会同评估中介机构共同进行答疑和情况核实,并视情况由评估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蔡振晔 联系电话:15862050611
十、纪检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汤宁 联系电话:025-58066191
附 件:
1.剑丰公司出租12809亩鱼塘2020年土地估价报告
2.剑丰公司出租12809亩鱼塘2020年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3.鱼塘年租金评估明细表
江苏省剑丰农业实业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下载附件:技术报告及评估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