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根据《条子泥垦区(一期)海洋工程生态补偿2020年度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资金由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条子泥垦区(一期)海洋工程生态补偿2020年度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项目进行省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招标项目相应资格的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以修复和养护渔业资源为目标,通过水生生物人工增殖放流及评估等措施,使渔业资源得到恢复,渔业生产保持稳定,同时为工程及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营造良好栖息环境,改善生物群落结构,修复海洋生态环境。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为8个标段。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各标段分标段投标。
招标范围为大黄鱼及大黄鱼标志鱼、半滑舌鳎及半滑舌鳎标志鱼、黑鲷及黑鲷标志鱼和文蛤及文蛤标志的人工增殖放流,即通过向天然水域投放水生生物苗种来达到恢复或增加渔业资源种群数量和资源量的目的。
2.3 招标内容: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投标人的投标单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标段名称 | 种类 | 规格 | 固定金额 (万元) | 最高限价 (元) | 放流种类特性与修复作用 |
1 | 大黄鱼 | 全长≥40mm | 280 | 0.5元/尾 | 高营养级渔业资源、恢复渔业资源 |
大黄鱼 标志鱼 | 全长≥50mm | 20 | 5元/尾 | 评估大黄鱼放流效果 | |
2 | 半滑舌鳎 | 全长≥50mm | 2A金额段:80 | 2.5元/尾 | 高营养级渔业资源、恢复渔业资源 |
2B金额段:50 | |||||
2C金额段:40 | |||||
2D金额段:30 | |||||
半滑舌鳎 标志鱼 | 全长≥80mm | 20 | 5元/尾 | 评估半滑舌鳎放流效果 | |
3 | 黑鲷 | 全长≥50mm | 180 | 0.5元/尾 | 高营养级渔业资源、恢复渔业资源 |
黑鲷标志鱼 | 全长≥50mm | 20 | 5元/尾 | 评估黑鲷放流效果 | |
4 | 文蛤 | 壳长≥40mm | 4A金额段:100 | 0.57元/粒 | 底栖高价值种,恢复底栖渔业资源 |
4B金额段:80 | |||||
文蛤标志 | 壳长≥40mm | 20 | 0.7元/粒 | 评估文蛤放流效果 |
2.4 增殖放流时间和区域:
序号 | 种类 | 放流时间 | 放流地点(区域) |
1 | 大黄鱼 | 5-6月 | 东台145渔区及周边海域 |
2 | 半滑舌鳎 | 5-7月 | 东台145渔区及周边海域 |
3 | 黑鲷 | 5-7月 | 东台145渔区及周边海域 |
4 | 文蛤 | 4-6月 | 东台两沙保护区周边海域 |
5 | 大黄鱼标志鱼 | 5-7月 | 东台145渔区及周边海域 |
6 | 半滑舌鳎标志鱼 | 5-7月 | 东台145渔区及周边海域 |
7 | 黑鲷标志鱼 | 5-7月 | 东台145渔区及周边海域 |
8 | 文蛤标志 | 4-6月 | 东台两沙保护区周边海域 |
2.5 本项目实行省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
3.投标人资格及技术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苏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育苗生产设施齐全、亲本来源正规、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地市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基地)资质,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许可证上须注明大黄鱼、半滑舌鳎、黑鲷品种。且必须在江苏省内自行育苗生产,有完整的引种、保种、生产、投入品、销售、质量、管理等记录,具有相关苗种生产经验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
3.1.3投标人增殖放流苗种应当是原种或子一代苗种,禁止放流外来种、杂交种和转基因种,且必须经市级以上水产检验检疫单位检测合格的健康本省品种。如未能提供市级以上水产良种繁育场专家考评意见表,招标人在招标前组织专家现场考评,如专家考评不合格,取消报名资格。在中标单位苗种培育期间,招标人有权组织资质单位对亲本种质情况进行检查。
3.1.4增殖放流苗种投放前,中标单位必须委托资质单位进行疫病和药残检测,疫病检测参照农渔发[2011]6号执行,药残检验按农办渔[2009]52号执行,中标单位凭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申请增殖放流。
3.1.5禁止采用抛洒或“高空”倾倒放流方式,中标单位必须自行采购或制作滑梯、管道等投放工具,采取科学合理的投放方式。
3.1.6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放流的苗种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要求;招标人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并由公证单位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相关验收记录作为投放任务完成情况的依据。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违反本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9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苗合同,并确定供苗期,中标人应一次性供苗。
3.1.10中标单位提供的放流苗种未达到放流标准,招标人有权按约定标准督促中标人履约,无法履约的,终止经费拨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3.1.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报名方式
4.1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邮箱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如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阳城官方版网同时发布。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沿海开发(东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东台市弶港镇龙王古寺2号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9952829039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89285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