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准文件
省沿海集团2018年第10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评估机构
名称: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42020054
资产评估师: 姓 名 证书编号
赵 伟 32120030
王 森 32030002
三、评估目的
为省沿海集团资产转让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对象
省沿海集团拟资产转让涉及的“蓝帝1号”、“蓝帝5号”散货船70%权益。
五、评估范围
省沿海集团拥有的“蓝帝1号”、“蓝帝5号”散货船。
六、评估基准日
2020年2月29日
七、评估方法
成本法、市场法
八、评估结果
省沿海集团拟资产转让涉及的“蓝帝1号”、“蓝帝5号”散货船70%权益评估值为3,699.68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玖拾玖万陆仟捌佰元整)。
九、其他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对于企业职工及有关人员反映的问题,由省沿海集团会同评估中介机构共同进行答疑和情况核实,并视情况由评估中介机构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联系人:余淼,联系电话:025-58066165。
十、纪检监督联系人
联系人:汤宁,联系电话:025-58066191。
附件:大阳城官方版拟资产转让涉及的“蓝帝1号”、“蓝帝5号”散货船70%权益评估报告书和评估说明rar
省沿海集团
2020年5月20日